以前笔者多次强调过调控房地产主要还是要土地主导,同时也认为建设部主导调控拿地方一把手说事不会有任何意义,确实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房地产领域问题千疮百孔,建设部一个地方的官员也没有拿下来。
但,最近国土资源部开始行动了。国土资源部正在推进“土地督察立法”,根据这部法规,被派往各地的土地督察“大员”们将在不远的未来获得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力——“责任人处罚权”,并很可能最终由国务院以《国家土地督察条例》的形式予以确认。
相关“人事处罚权”将通过《国家土地督察移送通知书》的方式实现。地方官员们“想方设法”增加自己辖区内的新增建设用地时,恐怕要掂量一下自己头上的“乌纱帽”了。
这些年国家关于控制土地使用的文件可是没有少下达,这个大限、那个令呀文呀都不少,但是最后都被地方异化了。
2007年年初,“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期间,仅重庆市一地就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干部44人,其中不少是县以及县以上官员。
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材料显示,“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共清查出违法案件3.17万件,涉及土地面积336.4万亩。据了解,这些案件背后牵涉近万人,其中担任基层不同级别行政职务的至少在2800人以上。
有分析称,1998-2007年间开发商在全国购买的房地产用地达到28亿平方米,但目前进入施工阶段的仅有17亿平方米,尚未开发的土地达11亿平方米。2008年初国务院下发的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土地闲置满两年将被无偿收回,闲置满一年不到两年的将征收土地出让金20%的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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